关于纯电动汽车改装及公用充电站提案建议 1

分享 收藏 已有 958 次阅读  2010-06-04 11:58   标签电动汽车  提案  建议  充电 
标题:关于纯电动汽车改装及公用充电站提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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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永康的博客

国家“十一·五”、“863”汽车节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中,对纯电动汽车的要求是:“满足产业化要求,并将实现商业应用的市场开拓”。纯电动汽车商业化已进入日程了。在2000年开始“十五、863”电动汽车项目,所研发的纯电动汽车项目,已分别在北京121路、上海浦东张江11路、天津经济开发区内、山东威海的公交线路上实行示范运行,时至今日仍在运行。杭州湖南株州等地企业自发研制车辆,也进行着商业示范运行。2006年以来湖南之长沙、湘潭、益阳等四市,深圳、山东烟台等相继开展商业化示范运行。

    示范主要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较少,这些示范车辆均在停车场内进行充电,无公用充电站系统,若要建立这种公用充电站系统,必须要政府认可、规划、电力部门支持,专业公司来经营,方可实施此项目。

    200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电力已有富余,且将进一步加大富余量,这种现象已引起电力行业的关注,并开始思考应对电力富余的对策:建立公用充电站,为电动汽车及各种电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已获上路权、能上牌照,电动摩托车之国家技术标准已于今年7月开始编制,预计2007年上半年付诸实施,电动汽车各项技术标准已基本编制完成,已开始实施。北京理工大学研制的二个车型已获国家发放要产品目录公告准许上路,其它几个车型也会相继公告上市。

    将原燃油汽车改装为纯电动汽车,实质上是将原发动机及燃油系统拆下,装上电动机、控制机构,装电池,完成车上电力线路之连接,即是一辆电动汽车。原整车所有机械、安全性能不变、使用功能不变、速度由原100km以上,改为60km/h-80km以下,因此是安全、可靠的。充电由车载充电器在家慢充,中途没电在公用充电站快充。公交车由停车场大充电机提供充电。

    公用充电站由供电公司之10000V或380V低压线路供电,可设专门充电站或在原加油站安个充电机即可。对此: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均有意向。

    我省若要改装纯电动汽车其条件是具备的,其制造厂商一应俱全。公交大巴士:苏州金龙公司,公交中巴:张家港壮丹客车公司、微型巴士5座、微型小卡车:0.5T-0.8T,由南京长安(溧水)公司,普通轿车:无锡新雅途公司,微型轿车:盐城悦达公司等等,只要有市场、能上牌、准许销售,这些公司肯定愿改装。

    市场障碍有二点:一是上牌,二是公用充电站,上牌问题就改装车而言,省政府和中等城市的政府、交管部门是可以依照原车型燃油汽车的技术要求来给以上牌,并在当地城市市区内行驶,作城市专用车辆来使用。公用充电站建设只要城市主管部门的许可,电力企业的参与,原加油站的参与,再加上专业经营企业的投资、经营就能成功。

    目前油价已接近80美元/桶,国际、国内相关人士已在讨论油价达到100美元/桶时,世界经济会怎样的问题。从石油资源日益减少,价位一路高升的局面,纯电动汽车市场化之必要已没必要再讨论,为纯电动汽车商业化开路的公用充电站基础设施与纯电动汽车之间的关系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眼下可行的办法是,先试点、后普及,先建几个充电站,让一批各类纯电动汽车先跑起来,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以期引爆流行,为市场、市民所喜爱。政府与其提供油价补贴,还不如改用不用油的电动汽车,此乃一举多得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

    建议二点:1、准许原燃油汽车改装电动汽车,准许上路、上牌、上市、示范。2、准许公用充电站建设、布点、经营,并给予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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